等级 | 食品级 |
型号 | 食品级 |
有效物质 | 焦亚硫酸钾 |
有效物质含量 | 99 |
主要用途 | 漂白剂 |
含量 | 99 |
包装规格 | 25公斤/袋 |
执行标准 | 国标 |
CAS | 见包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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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
使用方法:
1. 本品主要通过二氧化硫起作用,具体参见二氧化硫。
2. FAO/WHO(1983)规定:速冻小虾或对虾、龙虾,在半成品中的最大用量为100mg/kg,熟制品中为30mg/kg(按SO2计,单用或与其他亚硫酸盐合用);速冻法式炸马铃薯片为50mg/kg(按SO2计,单用或与其他亚硫酸盐合用)。
用量:可用于啤酒,最大使用量为0.01g/kg;用于蜜饯、饼干、葡萄糖、食糖、冰糖、饴糖、糖果、液体葡萄糖、竹笋、蘑菇及蘑菇罐头,最大使用量为0.45g/kg。残留量以二氧化硫计,竹笋、蘑菇及蘑菇罐头不得超过0.05g/kg;饼干、食糖及其他品种不得超过0.1g/kg;液体葡萄糖不得超过0.2g/kg;蜜饯残留量≤0.05g/kg;新鲜葡萄(片剂气化法以亚硫酸盐计),最大使用量2.4g/kg,残留量:(以SO2计)0.05g/kg。